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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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公司创建的“黄山猴”牌(原猴魁牌)太平猴魁2002年以前是当时黄山区唯一一家能够经营和销售太平猴魁茶叶的企业品牌,因此2002年至期间2006年黄山区茶叶销售市场片地都是打着猴魁牌(黄山猴牌)销售太平猴魁茶叶,为使公司权利不受侵犯,20063月公司通过黄山区电视台在电视台郑重声明:未经本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制造、销售或使用与“黄山猴”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将依法追究其侵犯法律责任;当年,公司还协助黄山区工商部门查处一非法销售印有本公司字样和注册商标的茶叶包装,保护了公司合法权利。

 

      经过公司全体员工多年来的共同努力,目前公司茶叶销往全国各地,全国政协、发改委、安徽省教育出版系统、公安部、银行系统等多个单位与我公司建立了长期关系,我们通过价廉物美和诚信服务,多年来赢得他们的一致好评。同时公司密切关注太平猴魁茶叶的发展,与太平猴魁茶源产地黄山区新明乡政府共同努力,力求制作出更多更好的太平猴魁茶叶提高“黄山猴”牌商标知名度;公司全体员工信心百倍,积极努力,争取达到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不断推进公司发展状大。